交通运输部:加快建立健全网约车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提问】近期,许多城市对网约车执法力度逐渐加大。我们关注到有司机质疑执法部门仅对运营司机和车辆进行处罚,平台如果不给这些不符合资质的车辆派单,也不会产生非法营运,为什么不从根本上对平台进行处罚?请问交通运输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 吴春耕】我们关注到最近多地对网约车加大执法力度的报道,按照国家层面关于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顶层设计和各地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网约车经营者和从业人员都要严格落实有关规定,申请企业、车辆、驾驶员有关许可,确保提供服务的车辆和人员取得合法资质,确保线上注册车辆、人员和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人员一致。在网约车行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部分网约车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未获得经营许可从事非法营运,扰乱运输市场秩序,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也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的弊端。目前,网约车市场规模数量相对稳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保证安全、提高服务品质、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各地也都在加速合规化的进程,进一步强化监管。政府监管的主要依据是两个文件,都是交通运输部牵头,几个部门联合印发。

  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于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企业、车辆和驾驶员,各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此外,根据交通运输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交通运输、网信、通信、公安、人民银行、税务、工商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多部门的,相关部门可开展联合约谈,拒不改正的,可视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程度,提请有关部门采取暂停发布、下架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停止互联网服务、停止联网或停机整顿等处置措施。目前,各地按照两个文件的要求,通过线上抽检、线下执法等方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活动,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对违规经营的车辆和提供服务的平台公司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市场秩序正逐步规范。

  此外,我部也正会同发改等部门,研究建立出租汽车行业信用体系,此前已就《关于加强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加快建立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运用信用约束手段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经营行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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