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批美“毒丸条款”:不应搞排他主义

【中新社记者】:我们注意到美墨加贸易协定里面包含毒丸条款,和美国签署贸易协定的国家就不能和其他“非市场经济国家”再签署贸易协定。有分析认为,这一条款可能在美欧贸易协定和美日贸易协定之中得到复制,使中国被边缘化,请问商务部对此有何回应,中方将如何应对?

【高峰】:关于所谓的“非市场经济国家”的问题,中方多次强调,在世贸组织多边贸易规则中,没有关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条款,其仅存在于个别成员的国内法中。中方反对将一国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之上、将一国意愿强加于人的做法。

对于美墨加贸易协定的有关内容,中方认为,一个国家应当在相互尊重、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原则基础上,凭借市场潜力、政策环境等要素,吸引贸易伙伴。建立自贸区的目的是便利成员间的贸易,应该秉持开放包容的原则,不应该限制其他成员的对外关系能力,不应该搞排他主义。

我们相信每个经济体都有发展对外经贸关系的自主权,也会根据互利共赢的合作需要,重视与中国的经贸关系。谢谢! 

参与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