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中、欧联合提案已获得40多个成员联署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11月22日中国、欧盟以及其他相关国家的世贸组织成员向WTO提交了关于争端解决上诉程序改革的联合提案,并计划在12月12日世贸组织总理事会议上就此发表联合声明。请问这个联合声明是基于哪些前期文本,与此前欧盟发布的改革方案以及透明度提案有何关联?中方认为,这个联合声明是否能够在最大范围内代表WTO广大成员的意见和看法?目前的前期沟通反馈如何?

     【高峰】:正如你所说,为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保障并完善争端解决机制,11月22日,欧盟、中国等世贸组织成员向世贸组织提交了关于争端解决上诉程序改革的两份联合提案,并计划在12月12日的世贸组织总理事会会议上就此发表联合声明。

       第一份提案回应了个别成员对上诉程序提出的程序性关注,就离任上诉机构成员过渡规则等问题提出了适当的解决方案。第二份提案主要是加强上诉机构的独立性,提高上诉机构提交报告的效率和能力,以及自动启动上诉机构遴选程序等。

       中欧会同其他世贸组织成员联合提出这两份提案,旨在回应并解决相关成员对上诉程序的关注,维护和加强上诉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并推动尽快启动上诉机构成员的遴选程序。目前,联合提案获得了中国、欧盟、加拿大、印度、挪威、新西兰、瑞士、澳大利亚、韩国、冰岛、新加坡、墨西哥等40个成员的联署,包括争端解决机制主要使用方,涵盖了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具有一定广泛性和代表性。

       争端解决机制是世贸组织的核心支柱,在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可靠性和可预期性,迅速解决成员间贸易争端、确保世贸组织的有效运转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上诉机构是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个别世贸组织成员阻挠上诉机构成员的遴选,严重威胁争端解决机制的正常运行,给多边贸易体制的正常运转带来了体制性的风险。

       中方愿与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共同努力,积极开展讨论,尽早启动上诉机构成员遴选的程序,共同保障争端解决机制的正常运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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