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资讯(2018.11.30)

1.2018年1-10月,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运行态势较好。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比上年同期均有所提升,利润增幅高于收入6.7个百分点,钢铁、石油石化、有色等行业利润增长较快。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469528.2亿元,同比②(下同)增长10.6%。中央企业273936.7亿元,同比增长11.0%。地方国有企业195591.5亿元,同比增长10.0%。营业总成本。1-10月,国有企业营业总成本452695.5亿元,同比增长10.1%,其中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同比分别增长7%、9.7%和13.1%。利润总额28031.4亿元,同比增长17.3%。税后净利润20655.7亿元,增长15.3%。应交税金37604.8亿元,同比增长5.3%。资产总额1757185.7亿元,增长8.5%;负债总额1138838.0亿元,增长7.7%;所有者权益合计618347.7亿元,增长9.9%。净资产收益率3.3%,增长0.1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64.8%,降低0.5个百分点。钢铁、石油石化、有色等行业利润同比增幅均明显高于收入增长幅度。


2.近日出台的“史上最严停牌新规”备受市场关注。证监会上市部相关负责人指出,随着细则的完善出台,上市公司将更加审慎地对待停复牌,完善自己的公司治理,从而推动上市公司质量整体提升。停牌新规是在资本市场系列改革的基础上推出的,有助于市场发现真实价格,保障投资者的公平交易权。业界认为,“史上最严停牌新规”来了,正式出台后有望根治A股市场上“随意停”“任性停”“长期停”的乱象,引导市场向停牌乱象说“不”。相关指引的征求意见稿明确,仅允许以股份支付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重组停牌,且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筹划控制权变更、要约收购等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例外事项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5个交易日。筹划不涉及发行股份的重组、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外投资、签订重大合同等事由,将不再停牌。随着资本市场并购重组等制度的改革,优化了市场化定价和调价机制、简化了重组预案的披露内容,为治理停牌乱象、升级停牌制度打下基础。停牌制度的完善,坚持了资本市场市场化改革,切实保障了投资者的交易权,同时也为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奠定了基础。


3.近日,第二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召开,战略性新兴产业将迎更大力度政策支持,包括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先导科技布局,重点突破关键领域、卡脖子环节及瓶颈,发展和培育一批高水平产业集群,建立领军企业白名单和高成长型优质中小企业库,加大金融财政支持力度等。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在看到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取得进展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解决新兴产业发展中存在的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创新生态尚不完善、发展效率不高、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长期性突出问题。未来将进一步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加大对重点技术突破的支持力度,加快先导科技布局,掌握核心关键技术。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新型创新平台,加快技术创新与推广。一批高水平新兴产业集群将得到重点发展。将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各地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加快构建政策完善、创新要素集聚、产业链完备的创新发展生态,发展和培育一批具有市场影响力和具有特色优势、有力带动区域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兴产业集群。此外,战略性新兴产业还将获得更大力度的金融财政支持。“要大力推动多种层次、多主体构建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强政银合作,及时修订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建立滚动更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白名单和高成长型优质中小企业库。拓展新兴产业融资、特别是中长期融资渠道。


4.借纾困民企融资难融资贵的政策东风,我国信用衍生品交易市场近期迎来“民企债券+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的创设高潮。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官网显示,27日有3家银行发布信用风险缓释凭证预配售情况公告,名义本金总和为3.9亿元。有了缓释凭证的加持,近期一些民企债券发行成本下降明显。例如,几乎在同一时期发行的“18荣盛SCP005”和“18荣盛SCP004”,因前者配有CRMW,债券发行利率较后者下降了3个基点。业内专家指出,当前与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挂钩的民企主体呈现四个特点,一是评级下沉至AA级;二是多数集中在江浙地区;三是从财务指标看,挂钩民企均处于盈利状态;四是部分挂钩企业存在较大短期偿债压力,资金链紧张。早在2010年10月,交易商协会就发布《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试点业务指引》及其配套文件,开启了国内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序幕。之所以多年来默默无闻,业内人士表示,主要是因为此前并未有大规模的信用债违约,加上国内市场环境并未完全成熟,曾经由机构尝试发过几单业务后便陷于停滞。在民企发债遇冷,信用环境较差的情况下,这一工具得以重出江湖,并受到各方的青睐。截至目前,共有47家机构备案成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核心交易商,41家机构备案成为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创设机构,39家机构备案成为信用联结票据创设机构。

5.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政策细则文件将很快落地,其中备受业内和消费者关注的跨境零售进口扩围税目清单发布在即,此次扩围的63项税目中,或将涵盖包括电子产品、小家电等日用消费品,以及食品、保健品等品类。扩围后跨境零售进口清单将包括超过1300个税目,基本涵盖了当前我国消费者进口需求较多的产品。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延续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政策并扩大适用范围,释放出“延续”“扩围”“提额”三项实质性重磅利好,即从2019年1月1日起,延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政策,并将政策适用范围从15个城市再扩大22个城市,产品范围也扩围新增63个税目,将单次交易限值由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2.6万元。值得关注的是,此前,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已经于2016年和2017年先后两次延长。伴随过渡期即将在今年年底再度到期,之后的政策走向一直受到业内高度关注。商务部相关人士表示,此次新政最大的利好就是对跨境电商有了定性,明确监管会区别于一般贸易。跨境电商的模式与一般贸易进口有很大不同,例如采购是小批量的,难以达到原产地证书等一般贸易的要求。因此,此次明确会以个人物品方式进行包容性的监管,无疑对业内是重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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