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印发,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

2019年11月28日,交通运输部举行2019年1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长徐亚华先生介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发布情况及保障措施。 

徐亚华表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已于近日印发,将于2020年1月1日实施。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开展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以保障《办法》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组织开展宣贯培训。目前,我们已经对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及交通运输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家组成员进行了专题宣贯培训,同时要求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宣贯培训,确保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等相关参与方理解掌握《办法》的各项规定。

二是完善配套管理措施。我部将制定发布《例外数量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指南》和《有限数量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指南》,并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发布常压罐车罐体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规则,工信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和应急管理部也将根据管理工作需要陆续开展相关文件的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健全《办法》配套管理制度、保障各项制度落地实施。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我部将指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快建立完善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和违法案件移交、接收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办法》得到严格执行。

四是加快建设信息系统。2017年3月,我部发文部署了全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建设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全力推进部省两级信息系统建设,并实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部省联网,为《办法》落实提供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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