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淄博建立涉外商事纠纷调解中心 积极开展涉外商事一站式解纷

5月20日上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淄博市司法局、淄博仲裁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关于开展涉...

      圆点直播·山东淄博5月20日讯(记者 王跃海 通讯员 王琦)5月20日上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淄博市司法局、淄博仲裁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关于开展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进行新闻发布。会上,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宋欣欣介绍了《意见》的主要内容,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强,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吴启顺,淄博仲裁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闫世学共同为淄博涉外商事纠纷调解中心举行揭牌仪式。

      近年来,淄博市在建设发展过程中涉外商事活动愈发活跃,与此同时,涉外商事纠纷由于送达方式特殊、举证难度大、法律适用复杂,导致审理周期长、成本高,积极开展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对提高涉外商事审判质效意义重大。同时,建立涉外商事纠纷调解中心在推动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在淄外贸企业在国际领域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韩强介绍,2021年10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加强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建设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为国际商事纠纷提供多元、高效、便捷解纷渠道。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意见,淄博中院结合前期涉外商事审判经验,会同淄博市司法局、淄博仲裁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意在建立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效衔接的涉外商事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三种程序的优势,打造审判、仲裁、调解三种纠纷解决方式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的运行机制,司法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充分回应中外当事人的现实需求。

      根据《意见》要求,淄博中院与淄博市司法局、淄博仲裁委员会将共同建立涉外商事纠纷调解中心,在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领域深入合作。涉外商事纠纷调解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淄博中院民二庭,中心负责定期牵头联络召开例会,通报涉外纠纷整体工作情况,化解纠纷衍生风险。同时,淄博中院与淄博市司法局、淄博仲裁委员会还将建立涉外商事专家资源库和业务交流机制,合理统筹诉、仲、调三个条线的专家资源,通过专家参审、专家意见、专家研讨等方式实现资源共享。

      建立涉外商事纠纷调解中心是淄博中院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之举,也是不断满足涉外商事主体多层次、多途径、低成本、高效率解纷需求。下一步,淄博中院将按照《意见》要求,持续推动与淄博市司法局、淄博仲裁委员会交流与合作,为涉外商事纠纷当事人提供多元、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为优化淄博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编辑:李涛

      新闻邮箱/sdchinanews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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