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北海振兴南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通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第二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第二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及持续深化第一批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生产合浦南珠、横县茉莉花茶、鹿寨蜜橙、合浦大月饼等4个产品的12家企业,分别向产品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审查认定,现予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附件:12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日  

      附件

12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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