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十五批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文...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文件要求,广东省知识产权部门组织对生产增城荔枝、白蕉海鲈、长坝沙田柚、连平鹰嘴蜜桃、蕉岭冬笋、神湾菠萝、新会陈皮、新会柑、春砂仁、覃斗芒果、愚公楼菠萝、徐闻良姜、化橘红、封开杏花鸡、肇庆裹蒸、岗坪切粉、谭脉西瓜、连山大肉姜、英德红茶、凤凰单丛(枞)茶、惠来荔枝和罗定皱纱鱼腐等22个地理标志产品的66家企业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初步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反映。

  电话:020-38835550

  传真:020-38835429

  电子邮件:gdsjj_ipbh@gd.gov.cn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363号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23年2月7日

  附件

广东省第十五批拟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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